台湾地区会衔修正《食品工厂建筑及设备设厂标准》
2018-09-28 10:51 点击:754
2018年9月27日,台湾卫生福利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713021538号/经工字第10704604390号公告,会衔修正《食品工厂建筑及设备设厂标准》。其修正要点如下: 一、本标准授权依据。 (修正条文第一条) 二、食品工厂均应符合机器设备设计及机器材质相关规定。(修正条文第七条) 三、专业食品工厂之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相关规定。 (修正条文第八条至第十八条) 四、食品工厂未设应具备之基本设施、生产设备或检验设备者,应提出合理说明及相关文件。 (修正条文第十九条) 本文由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