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连云港海关关员监管销毁不合格水产品 林军/摄
9月30日,连云港海关对一批不合格进口冻金平鮋实施了销毁处理。这批冻金平鮋原产于法罗群岛,共5997.43千克,连云港海关关员在查验时发现货物已超过保质期。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连云港海关对该批水产品作出销毁处理决定,并全程监督销毁过程,确保销毁工作落实到位。
2018-10-10 21:54:02来源:海关总署已被 671 人阅读 有0人评论
近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0年第7号公告,发布42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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