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1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等9类食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为灌南县张店镇福万家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阜宁县阜珍食品厂生产的阜寧大糕,该批次样品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43g/100g。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中规定,糕点、面包中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25g/100g。 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盐城、连云港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各有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应于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控制措施,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9期)不合格产品信息
| g/100g||≤0.25
g/100g 糕点 |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相关报道: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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