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彻查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
在该局组织开展的端午节节令性食品专项抽检中,因当时未完成法定确认程序的1个批次样品,最终确认为不合格,现予以公布。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2019-12-19 16:16:28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已被 909 人阅读 有0人评论
近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0年第7号公告,发布42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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