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通知称,根据《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33号)、《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业指引(试行)的通知》(穗防控办〔2020〕27号)有关要求,现海珠区按照Ⅲ级防控区的分区分级标准执行,请海珠区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广州市推动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产指引(试行)》通知中Ⅲ级防控区标准,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提供限制堂食服务。本通知自2020年2月22日00:00起实施。
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则称,从通告发布之日起,天河区内餐饮经营单位按照Ⅲ级防控区标准实施防控,各类餐饮经营单位实行限制堂食服务并严格落实《广州市关于推动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业的指引(试行)》各项防控措施。
2月21日,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广州市推动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产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全市各区对照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对各区分级防控的评估结果,有序推动餐饮业复工复业。
指引要求各区按照分级防控的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本区域内餐饮单位(含企业、个体户等)复工复业工作措施。I级防控区停止聚餐活动;II级防控区暂停聚餐活动,要求各类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可在包房就餐;Ⅲ级防控区限制堂食服务;Ⅳ级防控区可正常提供餐饮服务。
Ⅲ级防控区 要求各类餐饮单位限制堂食服务

两区同时提到了复工复业的餐饮企业必须满足6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