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8月30日,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艺×铁制罐有限公司(下称“制罐公司”)位于佛山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并查封“椰之恋”椰汁饮料金属罐8625个。同年11月,该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制罐公司生产的椰子汁饮料金属罐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椰树”椰汁饮料特有装潢近似的装潢,责令其停止仿冒行为并作出消存、罚款等处罚措施。 2017年3月,椰树公司将“椰之恋”所属的富×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杜某、制罐公司一并诉至禅城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犯椰树公司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销毁侵权产品,同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