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取非法利益,竟收购来源不明、死因不明的猪肉进行加工销售,最终难逃法网。近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兰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日前,福州海关向福建省检察院通报了一批洋垃圾和进口食品药品走私案件线索,线索列明案件名称、立案时间、案值、涉案货物品名数量及案件进展情况。同时,隶属海关已逐步在福建省“两法衔接”平台上录入执法案件信息。
为有效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入秋以来,蓬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学校食堂飞行检查。
为严防、严管、严控幼儿园及托幼机构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安全。近日,埇桥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再次联合,对全区134家托幼机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着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儿童饮食安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87人次,约谈责任人25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培训指导316人次。
10月11日,海南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333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值得注意的是,不合格产品中有1批次陵水英州农贸市场夏孝文水产品摊销售的泥鳅,孔雀石绿检出值为184.22μg/kg。
北京丰台将开启一轮针对线上违法违规外卖的专项行动。记者从丰台区食药监局了解到,目前该局和公安部门已经对一家违规店铺进行查处,涉事人员被刑事拘留。
贵州都市报·都市E家记者10月11日从开阳县有关部门获悉,清镇市人民法院环资庭日前在开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桩案件,被告人杨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审。
9月5日至21日,贵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督查组,对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创食安城工作进行督查,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整改清单的形式反馈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整治力度,认真对照整改清单所列的问题,在10月12日前完成整改。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四川威远县成立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组织县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文广新局、食药监管局、经科局等单位,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确保群众消费利益。
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公开加工过程,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蓬莱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启动“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通过采用透明、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使“后厨”成为消费者可直接看到的“透明厨房”,促进消费者放心消费。
为了净化校园周边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广大中小学生饮食安全,连日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管局池口市场监管所开展辖区校园周边市场食品安全整治“回头看”检查。
北青报记者12日从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苏州工业园区申联超市侵害商标权一案的判决书于12日送达给了当事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