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药监局日前在官网上发布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其中涉及张家港市一家超市销售的不合格野山椒凤爪。前天,市食药监局发布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依法对其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8月24日,澎湃新闻通过查询科学文献,采访相关专家了解到,淡水鱼的寄生虫风险较海水鱼更大。此外,国外医学界已积累了大量研究成果,确切证明淡水环境中生长的虹鳟有着传染阔节裂头绦虫等人体寄生虫的可能。而在国内,生食淡水鱼带来的最大危险是染上俗称肝吸虫的华支睾吸虫,后者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一类致癌物。
临近秋季开学,为保护辖区孩子们的身体健康,遏制“五毛食品”的销售,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让家长们放心,让孩子们安心,近日,重庆两江新区金山街道联合多部门,出动30余人次,对辖区14所学校(幼儿园)周边的副食店全部进行摸底排查,一旦发现不安全食品,立即督促下架,不再进货销售,督促落实整改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
昨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为有效解决学生集中用餐的突出问题,推动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联合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工作专项督查。督查重点将关注是否尊重学生在校用餐的意愿,无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校集中用餐的规定和行为;设立由教师、家长或学生等组成的膳管会;加强“可追溯”机制,学校食堂成品菜进行卫生检测48小时留样;原材料及食品价格每周公示一次。
记者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南省财政厅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今年一月份,襄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反映襄城北街的鲜襄鱼饭店,菜品的味道很不正常,吃过之后让人上瘾。警方随即介入调查发现,将其菜品及火锅底料送往湖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检验,检测出有毒有害的不合格罂碱,警方随即控制了饭店老板方某。
记者近日采访获悉,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南宁盐务管理局定于8月中旬至10月中旬,围绕食盐市场秩序、食盐质量安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盐质量安全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食盐二次配送等变相批发、食盐来源不清等违法行为。
南通海安市消费者沈某花费万余元、先后多次在当地一家超市购买河豚鱼干,后以中毒为由将商家举报,获赔7000元。事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出售河豚鱼干的商家作出处罚决定,后该处罚又被撤销。沈某又称被此错误处罚决定误导,将剩余的河豚鱼干弃之未食而过期,便将海安市场监管局诉至法庭要求国家赔偿,但一审败诉。8月22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此案,驳回了该消费者上诉,维持原判。
近日,我国出现非洲猪瘟疫情的事件不断引发公众关注,人们对动物源食品的安全问题愈发重视。在中国农业大学有这样一支团队,来自全国的800多个检测机构、200多家食品企业,均与他们有合作关系。这支团队就是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院院长沈建忠院士的科研团队。这个团队为什么能受到众多检测机构和食品企业的青睐呢?
日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食安办联合印发《福建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合力。
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修订版)》,旨在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餐饮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餐饮食品安全。自本期开始,本版推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修订版)》解读”栏目,以问答形式对其进行解读,分期刊出,敬请关注。
8月23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将全面把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生产、药品经营等十大环节,以大型食品药品企业和“三小”生产经营业态,涉及婴幼儿、学生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以及消费量大、辐射人群广的品种为重点检查对象,严查严管严控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保障市民食药安全。
近日,海口市食药监局餐饮科联合海口市秀英区食药监局对金椰康消毒餐饮具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其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垃圾清理、设备消毒不到位等问题,被责令要求整改。